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系统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系统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环保监测站指可以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水和废水”监测、“噪声”监测、“环境空气和废气”监测、“辐射”监测等报告的单位。
环保监测站适用于风景区、高速公路、公园、森林、建筑工地、拆迁工地、煤矿厂、园区、广场、社区、工业区、城市环境管理、住宅小区、大型工矿企业、数字城管、智慧城市、垃圾场、搅拌站堆场、码头、道路扬尘环境监测监控中心等场所进行空气清新度、扬尘污染物、噪声和其他气象参数数据的在线监测与预警。
具体到采样点布设的方法,主要有以下5种:
1.功能区布点法。该布点法多用于区域性常规监测,适用于工业区、商业区、居民区、交通密集区等等;
2.网格布点法。多用于多个污染源,且污染源分布比较均匀的情况下;
3.同心圆布点法。主要用于多个污染源构成的污染群,且重大污染源较集中的地区;
4.扇形布点法。适用于孤立的高架点源,且主导风向明显的地区,例如高立的烟囱;
5.平行布点法,适用于线性污染源,如公路、斑马线等。
这个标准是2015年新出的标准:1.评价称谓的变化:由空气污染指数API调整为空气质量指数AQI。
2.环境空气功能区分类由三类合并至两类。
新标准中,一类功能区仍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
二类功能区将旧标准中的二类和三类功能区合并,包含了居住区、商业交通居民混合区、文化区、工业区和农村地区。
新标准中对上述两类功能区几种评价时段(1小时平均、24小时平均、滑动8小时最大和年均值等)的达标浓度限值进行了规定。
北京市按照二类功能区标准评价各地区空气质量的达标情况。
3.污染物种类的变化:新标准中规定浓度限值的污染物种类与旧标准有所不同。
取消了氟化物的国家标准,臭氧评价标准里增加了日最大8小时平均的指标,最重要的是,增加了细颗粒物PM2.5的24小时平均和年平均浓度限值。
4.浓度限值的变化:二氧化氮的24小时浓度限值标准由120微克/立方米收严至80微克/立方米。
PM10的年均浓度限值由100微克/立方米收严至70微克/立方米。
按使用领域环境监测用主要仪器设备分以下几类:
1、空气质量与污染源废气监测专用仪器:TSP采样器(大、中流量)
PM10采样器(大、中流量),PM2.5采样器,粗(PM2.5-10)细(PM〈2.5)颗粒物双道采样器
空气颗粒物分级采样器,粉尘采样器
酸雨自动采样器,气体采样器
气体监测仪(S02、NOx、CO、03、HC1、C12、CH等)
环境空气地面自动监测系统
烟尘采样器,烟气采样器,烟尘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烟气SO2在线自动监测系统,烟气NOx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烟气参数02、湿度、压力、流速等在线自动监测系统
区域(如机场、交通干线、工业区)及重点污染源(如电厂、冶炼厂、建材厂的烟囱)连续监测系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系统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业园区环境监测系统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