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长沙市工业用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长沙市工业用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征收范围:岳麓区望岳街道藕塘村、金星新村社区
征收面积:2.0862公顷
征地补偿总费用:12277535.55元
征收范围:岳麓区坪塘街道双湖村
征收面积:0.8229公顷
根据不同的情况,自建房的面积是不一样的。
但是总体而言,在湖南长沙,自建房的面积普遍较小。
因为长沙的土地资源有限,同时房价不低,所以很多人为了省钱就自己动手建房。
一些农村的自建房面积大多在100-150平方米之间,而城市里的自建房面积普遍在50平方米以下。
此外,自建房的面积还和建筑类型、户型、用途等因素有关。
例如,一些民宅式的自建房面积相对较大,一些小户型的公寓式自建房面积相对较小。
总的来说,湖南长沙的自建房面积跟其他地区也有所差别,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土地类型来确定其面积标准:
1、占用耕地:农村居民涉及占用耕地来建房的,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130平方米;
2、占用荒山荒坡:农村居民占用荒山荒坡来建房的,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210平方米;
3、占用其他土地类型:农村居民占用其他土地类型来建房的,每户总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
注意,在长沙县每基准户(4人及其以下)宅基地占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4人以上每增加1人相应增加20平方米(独生子女家庭另按每一《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增加20平方米),但每户建房的总用地面积不得超过按地类核准的占地面积标准。
依照法律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且用地面积不得超过规定的标准。根据《湖南省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每户宅基地使用面积规定标准如下: (一)使用耕地的,总用地面积不超过一百三十平方米; (二)使用荒山荒地的,总用地面积不超过二百一十平方米
《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是长沙市人民政府颁布的一项法规,旨在规范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各项建设顺利进行。该办法于2014年12月1日起实施,并于2019年11月30日废止。
该办法共分为八章五十六条,其中包括征地补偿范围、程序、标准、安置等方面的规定。具体内容包括:
第一章:总则。规定了征地补偿的基本原则、适用范围、工作机构等。
第二章:征地补偿范围。规定了征地补偿的范围、对象、程序等。
第三章:征地补偿标准。规定了征地补偿的标准,包括房屋补偿标准、生产和生活设施补偿标准、搬家补助费标准和过渡补助费标准等。
第一条为加强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和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长沙市征地补偿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征地补偿工作。
区、县(市)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并设立征地办公室,履行以下职责:
(一)拟订征地方案;
(二)发布征地公告并报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备案;
(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四)协调处理征地补偿安置争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补偿安置工作。
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对区、县(市)人民政府征地办公室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和监督。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长沙市工业用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长沙市工业用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