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业用地折旧计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业用地折旧计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的答案钢结构厂房折旧计算公式?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钢结构厂房属于建筑物,折旧年限20年以上(含20年),残值率5%。每个月贬值率=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20/12残值率,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
1、房屋属于固定资产,要计提折旧。
(1)折旧年限20年,残值率5%。
(2)折旧公式
年折旧额=固定资产原值*(1-残值率)/折旧年限
月折旧额=年折旧额/12
2、土地属于无形资产,要做摊销。
(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五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二条所称无形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非货币性长期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等。第六十七条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了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2)摊销公式
年摊销额=无形资产价值/摊销年限
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新会计准则明确要求将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始终单独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并明确土地使用权在投入使用之后也不转入房产价值之中。虽然税法规定,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从价计算缴纳房产税时,房产原值应包含地价,但这并不意味着纳税人在财务处理上可以将土地和房产价值合并计入固定资产,按房屋的折旧率计提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同时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第六款规定,单独估价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不得计算折旧扣除。在此税务机关提醒广大纳税人,土地使用权仍然只能按法定的使用年限进行直线摊销,而不能计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进行税前扣除。
机床要看是否是主要生产设备,如果是,按10年计提折旧,如果不是,按5年计提折旧,计提折旧公式为
月折旧额=机床原值×(1-预计净残值率)/折旧年限/12
预计净残值率,按企业性质定,内资企业5%,外资企业1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业用地折旧计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业用地折旧计算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