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天津工业用地转让信息公示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天津工业用地转让信息公示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天津拟出让25块住宅用地是指天津市政府计划将这25块土地出售给符合条件的房地产开发商,在这些土地上建设住宅楼或者别墅等居住用房,以满足市场住房需求。
这意味着天津房地产市场将迎来一批新的住宅项目,这些项目将提供更多的居住用房选择,增加市场竞争,进一步推动价格合理化,最终从源头上疏导当前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矛盾。此外,这也是天津市政府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
天津市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
缴纳土地出让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转让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根据《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天津市城镇私房交易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法》(津政发〔1998〕45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国有划拨土地上房屋包括住宅房屋和非住宅房屋。
第三条国有划拨土地上住宅房屋是指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成的平房和单元式楼房(以下简称“住宅房屋”)。不包括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成的别墅式、独幢式住宅房屋。
国有划拨土地上非住宅房屋是指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成的除住宅房屋以外的房屋(以下简称“非住宅房屋”)。
第四条 住宅房屋因买卖发生转让的,受让人应当按照实际成交金额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每交易一次,缴纳一次土地出让金。
住宅房屋因赠与、继承、析产等发生转让的,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的1%缴纳土地出让金。
住宅房屋因交换发生转让的,转让双方应当按照评估价值的1%分别缴纳土地出让金。
答:教育用地,属国有划拨土地,按照现行法律规定,划拨土地转让或改变用途必须经依法标准,土地出让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高校不得擅自转让国有划拨土地,用所获收益抵偿债务。
根据相关条文规定,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出让等有偿使用方式取得。
但是,下列建设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
(一)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
(二)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
(三)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用地。
教育用地是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教育用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教育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年限为50年,50的使用年限届满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申请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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