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业用地可使用比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业用地可使用比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今年3月最新修订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版),工业用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
同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还新增一条补充规定:对单体大型工业项目,按照工业用地落实用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项目,项目用地范围内可以增加研发、创意、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增加的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
工业厂房层数和配套用地作了具体规定。即新增及改建、扩建的工业项目,除特殊工艺流程和地质环境影响外,厂房建筑最低4层,原则上最高不超过8层。
同时,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不得超过7%,也不得建设成套住宅、宾馆、招待所、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通常在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对于建筑层高和建筑层数都有限制及说明,比如:建筑层高不低于多少,或不高于多少,建筑层数不超过多少,或不少于多少。
还有规划容积率方面的规定,如容积率方面的规定,就是买的土地上最多可以做多少面积房子(这里指建筑面积)。如容积率2,就是说买1000平方米的地上可以做2000平米的房子,空的地方的只能做些绿化、停车位等。
只要合同上没有规定,设计的总容积率不超过,做多高都是可以的。当然做得越高,成本也会越高,超过6层要加电梯,层数越高对建筑的结构和基础的要求越高。
工业用地厂房不得低于3层
《办法》仅适用于广州市产业区块内及产业区块外的工业用地的规划和使用管理。已纳入“三旧”改造的工业用地不在此范围。
《办法》要求,规划部门在工业用地出让前应拟定出让土地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等规划指标。在容积率方面,《办法》要求,除安全、消防等有特殊规定或行业生产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一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2.0,二类、三类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1.2,生产工艺有特殊要求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不得低于0.8。
没有特别要求的,一般应建造3层及以上多层厂房,不得建造单层厂房。
《办法》提出,因城市建设需要对已出让工业用地的规划指标进行调整时,原则上不得扩大用地规模,可以通过适当提高容积率的办法压缩用地规模。
一、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一般为多少?
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且小于等于50%,
1、建筑密度=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另如建设用地1000平方米、地下室400平方米、地上一层300平方米,则:建筑密度为30%。如此可以看出基底、地下室的面积与建筑密度没有直接的关系。
2、建筑密度一般不会超过40%-50%,用地中还需要留出部分面积用作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等。建筑密度与建筑容积率考量的对象不同,相对于同一建筑地块,建筑密度的考量对象是建筑物的面积占用率,建筑容积率的考量对象是建筑物的使用空间。
二、工业用地建筑密度的标准?
1、建筑密度:浙江工业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2、计算公式:建筑密度=(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3、一类工业用地的建筑密度是有规定的,有个国家规范的工业用地通用厂房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一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且小于等于50%,容积率小于等于2.0,工业厂区用地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0%。对环境要求高的工业类别,厂区用地的绿地率不宜低于30%。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绿地率不应低于40%。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业用地可使用比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业用地可使用比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