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工业用地用途变更计委立项文件;
2.申请人工业用地用途资格一定是土地权人或者使用权人;
3.工业用地规划部门同意改变工业用地用途的规划用地许可证;
4.办理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人需要提交工业用地用途变更的材料目录;
5.申请工业用地用途是有时限的,土地用途批准变更之日起要在30日内申请办理;
6.要准备法人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还要整理委托办理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1.根据《土地管理法》第56条的规定是可以的,根据该条规定,建设单位确需改变土地建设用途的,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
2.2002年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的第16条也规定:“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3.由于各地的执行政策不一,国土资源部在今年发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中对此问题再次作出了明确,在该规范第4. 3条“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范围”中,国土资源部规定,如果出让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约定或法律、法规、行政规定等明确对于出让地变更用途应当收回土地使用权,实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的,对于出让地申请变更用途应当采取招拍挂形式。
4.所以你们应该先向规划局递交变性申请报告,接下去就是公关的问题了。规划局签批以后,后面的手续和流程他们会告诉你的。 需要到国土局办理相关手续,目前比较难,需要上面的用地指标。
跟年限无关,以协议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需要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改变为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途的,应当取得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变更后的土地用途,以变更时的土地市场价格补交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一般40-50年,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一般70年,要想把商业用地改变成住宅用地缴土地出让金是肯定的.要想把你的一套房屋改变土地使用性质是不能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
改变为商业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业用地变更为商业用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