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业用地的处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业用地的处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实行建库管理,实时掌握闲置工业用地动态信息,并强化各部门协调联动,已成为各地探索盘活闲置土地的举措
◇多地建立政府主导、部门联动机制,在做好规划管控的基础上,积极协调法院、银行等部门解决查封、抵押等方面的难点堵点
◇对于盘活利用存量土地,设立过渡期政策,给予税收优惠,降低企业投资成本和准入门槛
◇多地研究出台工业用地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和弹性年期出让制度,适度引导外部企业参股、改造、扩建低效工业用地
对已关停或企业无意愿再开发的低效工业用地,支持各地采取协商办法对土地使用权人予以合理补偿后收回低效工业用地,重新供地开发建设。
探索政府统一收储再开发机制,支持国资平台统一收购整合开发。支持探索自主改造、国资改造、政企合作、企企合作及连片开发、统租统招等方式,因地制宜推进低效工业用地再开发、再利用。坚持以用为先,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依法依规处置闲置工业用地。
根据我找到的信息,自然资源部发布了关于完善工业用地供应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通知,其中提到了加强和改进国有建设用地中工业用地的供应管理,推进工业用地供应由出让为主向租赁、出让并重转变,强化土地利用效益。
此外,国务院办公厅也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其中提到了要推动闲置土地盘活利用。
被认定为闲置土地是需要被罚款的。
处置方案可以选择下列方式:
(一)延长开发建设时间,但最长不得超过1年;
(二)改变土地用途,办理有关手续后继续开发建设;
(三)安排临时使用,待原项目开发建设条件具备后,重新批准开发,土地增值的,由政府收取增值地价;
(四)政府为土地使用者置换其他等价闲置土地或者现有建设用地进行开发建设;
(五)政府采取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新的土地使用者,对原建设项目继续开发建设,并对原土地使用者给予补偿;
(六)土地使用者与政府签订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将土地使用权交还给政府。原土地使用者需要使用土地时,政府应当依照土地使用权交还协议等文书的约定供应与其交还土地等价的土地。
对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行为造成的闲置土地,土地使用者支付部分土地有偿使用费或者征地费的,除选择前款规定的方式以外,可以按照实际交款额占应交款额的比例折算,确定相应土地给原土地使用者使用,其余部分由政府收回。
1.告知征地情况。
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共同确认。
3.组织征地听证。
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即要用这块地做什么的详细报告。内容包括公司介绍、用地项目建设背景、优势与风险、市场分析和预测、财务预算(投资总额、资金筹措方案、设备资金、原材料资金、原材料资金、人力资金、财务相关的数据分析)、项目土建方案、人员配置方案、环境保护方案等等。这其中涉及很多专业的内容,比如财务和土建,就到别的部门搜集资料然后再整合在一起。一份详细的可研报告大概有50-70页,编制时间为一个月左右,因为很多细节需要和上面协商沟通好,千万不能乱写哦,因为可研对后期报建是非常非常重要的。
2、到规划局申请〈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提报的主要材料包括:可研报告、申请书、申请表(规划局官方网站可以下载)、政府初步意向公文、还有其它一些基本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委托人身份证,均盖公司公章)。
3、到发展和改革局申请〈前期计划立项〉。主要材料包括:从发改局官方下载的申报软件、选址意见书〈就是上一步中规划局出具的意见)、项目建议书(把可研报告稍微删减一下就好)、投资估算书、投资意向书(公司决定投资这个项目的一个决议文件)、其它的基本材料等等。
4、到国土局申请〈用地预审〉。主要材料包括:发改局的立项批文、规划局的选址意见、办公厅的初步意见、申请表、申请书、基本材料等等。
5、到环保局申请〈环境影响评价〉。这个是最麻烦的,卡的很严,污染严重的是绝对不可能获得批准的。材料包括:前面左右的批复文件、环评报告表(得找有其它专业的编制单位编,费用依据项目规模而定,大概6000--60000不等),其他的基本材料等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业用地的处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业用地的处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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