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2019工业用地开发规划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2019工业用地开发规划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个人没有征地的权利,扩建厂房涉及农业用地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
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农村土地建厂房的,需要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管线工程和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国务院批准。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范围内,为实施该规划而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分批次由原批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机关批准。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以下是我的回答,非法开发四荒地的处罚应根据实际情况判断。
“四荒”土地的治理和利用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我国法律对“四荒”地也作出了相关规定。对于非法开发“四荒”地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法律规定,一般会采取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恢复原状、罚款、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此外,还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等方式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详细的信息,请寻找律师或其他专业人士的帮助。
一、罚款标准
(一)非法占用建设用地、未利用地面积较小,进行非农业建设,经批评教育,立即停止土地违法行为,没有形成不良后果或消除不良后果的,责令退还土地,不予罚款;
(二)非法占用未利用地、建设用地,罚款额基准为700元/平方米;
(三)非法占用一般农用地,罚款额基准为800元/平方米;
(四)非法占用耕地,罚款额基准为900元/平方米;
(五)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罚款额基准为1000元/平方米;
(六)国家、省另有规定明确处罚标准的,从其规定。
二、有关说明
(一)符合《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粤国土资法规发〔2012〕106号)第十三、十四条规定,从重处罚的,应处以各项罚款基准以上的行政处罚;从轻处罚的,应处以各项罚款基准以下的行政处罚。
(二)本文件提及的罚款标准自2021年11月24日起实施。国家、省或市出台新修订的涉及非法占地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后,若本通知相关条款与其相冲突的,按国家、省或市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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