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业用地最低保护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业用地最低保护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类居住用地是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是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类居住用地是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四类居住用地是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国家规定,一般直线距离1000米以上,同时要建在居民区下风头,引水渠下游 居民区不能建厂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一类居住用地是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二类居住用地是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三类居住用地是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四类居住用地是以简陋住宅为主的用地。国家规定,一般直线距离1000米以上,同时要建在居民区下风头,引水渠下游 居民区不能建厂 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基本农田; (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 (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1、 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 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1)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2)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3)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工业用地补办出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30%收取;1990年5月19日以后取得的,按标定地价的50%收取。
它是一个与土地和相联系的新范畴,是一个土地财政问题。土地,在社会主义宏观调控中具有双重功能:一是调节土地的利用,改进和调整产业结构,包括一二三产业结构、各业内部结构等,制约或促进经济发展;二是的分配,作为调整市场经济关系的经济杠杆,调控在国家、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之间合理分配土地收益,调节市场竞争关系等。
土地出让金,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将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期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或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业用地最低保护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业用地最低保护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