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业用地临时厂房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工业用地临时厂房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亲亲,如果是城市规划区内的临时用地,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土地使用者应当根据土地权属,与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签订临时使用土地合同,并按照合同的约定支付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
林地不可以申请建临时厂房。
在林地内建造厂房属于改变林地用途的行为,需要经过审批,否则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因此,如果想在林地内建造厂房,必须先向县级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提出占用或者征用林地申请,经过审批并获得许可后,才能进行建设。同时,用地单位需要缴纳森林植被恢复费,并向用地单位发放《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同时将签署意见的《使用林地申请表》等材料退被占用、被征用林地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委托的单位存档。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相关工作人员。
临时建筑手续办理一般分两种,第一种有临时建筑许可证;
第二不能取得临时许可证或有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建造临时建筑的文件。临时建筑还可以按照期限分为2年和永久临时建筑。据你上述描述在租赁的集体土地上建造厂房,这一行为严格来说不合法,但又是社会多数存在,这种建筑不能办理任何正规手续,只是由当地村委或政府默许的情况了。所以至于手续办理那就不需要了,说到底没人肯给你说这个手续。
1、利用自有私房(非住宅)应递交房产产权证明,产权人把此房作为经营用房的证明;
2、利用自用公房应递交房管部门的住改非证明;
3、经营场地租用的,应递交房屋租凭协议和房屋产权证明;
4、经营场地在路边弄口,应递交交通、市容或城建部门的占用道路许可证或批准件。
基本农田依法不允许搭建临时厂房。我国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等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第二条 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
本条例所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
第十七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毁坏种植条件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治理,恢复原种植条件,处占用基本农田的耕地开垦费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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