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山工业用地红线面积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中山工业用地红线面积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火炬开发区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位于中山市东部,总面积70平方公里,户籍人口4.88万人。
二、石歧区
石歧区是中山市的中心城区,面积26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6万人。
三、东区
东区位于中山市城区东部,面积71.4平方公里,户籍人口6.33万人。
四、南区
南区位于中山市城区的南部,面积45平方公里,户籍人口2.12万人。
五、西区
西区位于中山市区西部,面积26.72平方公里,户籍人口3.21万人。
中山市自建房的红线退让标准是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因为根据国家建筑法、城市规划法等法律法规,自建房需要比普通住宅提供更多的空间面积和绿地率。
同时,各个地区也都有自己的相关政策和标准。
据了解,中山市自建房的红线退让标准是在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的。
具体的退让标准可以咨询当地房地产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
值得注意的是,自建房的红线退让标准与物业形态、住宅面积等因素有关,不同的自建房项目可能存在一些差别。
因此,在购买或者自建房之前,需要仔细了解政策标准,并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
农村宅基地面积规划审批标准:
(一)村(居)民建房建筑占地面积不大于批准建房用地面积的80%。
(二)新批宅基地建房的建筑面积不大于350平方米。
(三)原址重建的建筑面积在符合规划技术标准的情况下不大于300平方米。
(四)建筑层数不超过3层,建筑高度不大于10.5米,屋顶坡度不大于30度。
按中山市城市技术规范(白皮书)要求,农村自建房的高度是三层不超12米,第四层辅助用房不超3米,即总高度最高不能超15米,该高度不计算女儿墙高度,一般由首层入户门对应的室外地面或者相邻的市政道路标高起算,住宅首层高度不能超过5米,其余层不能超过3.6米。
根据中山市城乡规划局发布公告称,该局正对《中山市个人自建住房规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公开征求意见。在《办法》中指出,城区个人自建房建筑面积不超过600平方米,同时最高不超过15米,原则上最高四层,第四层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第三层的一半。
该 《办法》对自建房进行定义,其中城区包括东区、西区、南区、石岐区、五桂山、火炬开发区(含翠亨新区由开发区代管区域)。而个人自建住房是指不动产权属人为个人,土地证或不动产权证土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住宅或商住(含商业住宅),城区总建筑面积不大于600平方米,其余各镇总建筑面积不大于1000平方米的自建自住用途的建筑。
另外,个人自建房商住用地的商业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总建筑面积的15%。在层数上,原则上不得超四层,第四层只允许建梯间及辅助用房,面积不得超过第三层面积的一半。
在高度上,自建房主出入口室外地坪至第三层屋面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12米,至第四层辅助用房屋面高度原则上不得超过15米(建筑屋面为坡屋面时,则计算至檐口与屋脊的平均高度),当建筑主出入口室外地面标高不一致时,则以该建筑主出入口周边相邻可作为消防通道的小区内部道路中心线的标高加上0.2 米作为室外地坪标高;个人商住楼(含住宅楼)首层高度不得超过5米。各镇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区域特色和乡村风貌,制定适合于本行政区范围内的个人自建住房实施技术细则。
在用地红线上,除临4米及以上宽度道路除外,个人自建住房建筑开窗墙面退后用地红线原则上不得小于2米,如墙面退让用地红线不足2米仍需要开窗的,应设置防火墙及防火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山工业用地红线面积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山工业用地红线面积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