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以前是工业用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以前是工业用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条例,根据地块区域位置不同,综合计算一般每亩30万到50万不等,商住地更高,每亩80万到180万不等,县级市一般工业地块每亩25万左右,商住地块每亩95万左右。
农业用地转工业用地最少的补偿也要在一万五千元每亩以上,具体补偿金是按照土地等级而划分的,优等农田转工业用地每亩都在三万块钱以上;二等农田转工业用地每亩也在二万块钱以上;特种养殖(种植)基地,根据种、养的等级区分的补偿款会更高,一般每亩都是在五万块钱左右。
工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需要经过城市规划部门审查,市政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改变用地性质,价格与此地块价格有关,没有明确的标准,各个地市也不同。
不过一般由政府部门邀请估价机构对变更后土地进行估价,根据估价结果与原始工业用地价格进行对比,差值就是变更后应该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数额。
土地出让金特点:
土地出让金已成为地方政府预算外收入的主要来源。
土地出让金准确地说,是土地使用权的交易价格;也可简单地理解为地价,其价格高低取决于土地市场的供求关系。
《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出让金的使用范围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土地出让收入主要用于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土地开发支出、支农支出和城市建设支出等。
在土地国有的情况下,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国土资源部要求开发商必须在1年或2年内开发,如囤积土地要罚款或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地方政府多数不执行多数袒护开发商,导致房源紧张房价暴涨)。
土地使用者一次性或分次支付的一定数额的货币款称为土地出让金。土地出让的高低与土地的用途、位置和土地出让年限紧密相关。土地出让金一般一次性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后,受让人改变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的,必须取得原出让方和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工业用地转为住宅用地需要经过城市规划部门审查,市政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改变用地性质,价格与此地块价格有关,没有明确的标准,各个地市也不同,建议您去国土部门咨询 。
般情况下,将农田变更为工业用地需要缴纳以下费用: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这是最主要的费用,是向国家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费用。费用的数额根据土地出让政策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的情况而定。
土地征收补偿费。如果农田属于集体土地,需要向农民支付土地征收补偿费。补偿费的数额根据当地政策和农民土地占用年限等因素而定。
土地转让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出让行为需缴纳土地转让税。税率为土地出让金的5%,但不得低于30元/亩。
土地登记费和公证费。土地登记需要支付一定的登记费用,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公证也需要支付一定的公证费用。此外,还需要考虑项目前期勘察、规划设计、环保评估等费用。这些费用的数额因地区和具体项目而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以前是工业用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以前是工业用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