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政府征收工业用地赔偿企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政府征收工业用地赔偿企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工业企业用地收储,土地使用权人被收储土地后如有安排工业用地安置的,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补助企业新厂区基础设施建设。如被收储土地后不给予安置工业用地或虽符合安置条件但不要求安置的,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补助企业转产转型。
2,如土地使用权人在政府规定的期限内配合完成土地收储工作的,可按被收储土地面积给予所处区域工业用地基准地价级别价的20%进行奖励。
企业占地补偿的标准如下: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47条规定,土地征收补偿标准和范围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按照被征用土地的原有用途进行补偿。第二,征地(耕地)补偿分为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土地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三种。第三,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6到10倍补偿。
每个人的安置补偿费按照其土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补偿,最多不超过15倍。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的补偿标准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规定。如果这些补偿不能保证农民保持原有的生活水平的,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
第四,其它土地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各省、市、自治区自行参照耕地标准具体规定;《关于完善征地补偿安置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对于征地补偿标准出台了一些对农民比以前有利的规定。 你们如果有异议建议去信访一下!会省钱省力,如果得不到解决,可以到法院起诉!
这样可以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政府征收工业用地赔偿企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政府征收工业用地赔偿企业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