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业用地使用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业用地使用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一、总量比例
全市范围内所有出让地块均以其出让土地使用权收入总额(含各种出让形式的收入)的30%为土地出让金收入,70%为前期开发成本。
二、收入分配
30%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扣除上缴中央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2%业务费,以及市政府明确规定出让金返回部分后,市、区县政府实行五五分成。其中,“十五”期间浦东新区、南汇、松江、金山、青浦、奉贤、崇明等7个区(县)留用的土地出让金比例逐年递减10%,即2001年分成比例为90%、2002年为80%、2003年为70%、2004年为60%、2005年为50%,与其他区相一致。
市政府分成收入中,在2002年底前,40%为市集中使用建设/专项资金,60%给市城投总公司。
工业用地50年后房产土地上的房产归个人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的处理有以下几种:
1、土地使用者向土地管理部门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应当予以批准。获得批准续期的,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这样,你的房产所有权便得以延续。当然,变成危房强制拆除的除外。
2、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所有权也就自然消失。
3、土地使用者提出续期申请,根据法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即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房产,根据收回时的残余价值给予相应补偿。此外,土地使用年限未到期国家也可征用,但应就剩余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及房产进行补偿。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业用地使用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业用地使用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