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一类工业用地绿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一类工业用地绿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般绿地率在20%左右,三类工业用地绿地率,在30%左右,对部分污染很重的企业也有要求一定宽度的隔离带的规定。
根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必须同时符合以下五项指标:
(一)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应符合表1的规定;
(二)容积率控制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三)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
(四)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
(五)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
绿地率=绿地面积/土地面积
并不是长草的地方都可以算做绿地率,距建筑外墙1.5米和道路边线1米以内的土地和地表覆土达不到3米深度的土地,不管它们上面是否有绿化,都不计入绿地面积。绿地率所指的“厂区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主要包括公共绿地,厂房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公共绿地内占地面积不大于百分之一的雕塑、水池、亭榭等绿化小品建筑可视为绿地。
不可以。
规划绿地是为了更好地推动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而设置规划的绿地,有利于推动可持续发展。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土地性质可以改变,经过各部门审批通过后,土地性质就变成工业用地了。
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补充规定>的通知》(〔1989〕国税地字第140号)第十三条的规定,关于对企业的绿化用地可否免征土地使用税问题。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 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公园用地,暂免征收土地使用税。
看 国税地字〔1989〕140号 十三条规定:“对企业厂区(包括生产、办公及生活区)以内的绿化用地,应照章征收土地使用税,厂区以外的公共绿化用地和向社会开放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一类工业用地绿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一类工业用地绿化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