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业用地行业准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业用地行业准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业用地转让规定的条件:
工业用地取得的使用权是划拨土地的话,那么该土地要转让必须经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能转让。
如果是工业用地从通过出让方式获得,转让需符合以下条件:
1、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规划条件等。对于受让人拟改变原工业用途中不同行业类别的,应取得规划建设、经信等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根据有关政策相应调整土地出让合同;属于特殊行业的,还须征得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同意。
3、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投资额已达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且实际开发建设建筑面积已达到合同约定开发建筑总面积25%以上。
4、土地权属无争议、无违法用地(或违法用地已处理完毕)、无违章建(构)筑物、未设定抵押(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除外)或他项权利登记。
5、工业用地一般不得分割转让,如分割转让的,须经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安监、消防等部门批准。
6、受让方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工业投资项目须符合我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要求。
7、已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转让前提条件。
《杭州市工业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是为规范杭州市工业用地的规划管理和审批工作,保障工业用地的合理开发和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该规定对工业用地的选址、规划、建设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主要内容包括:
工业用地的选址原则:应选择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完善、能源供应充足、环境容量大、地势平坦、土地资源丰富的地区。
工业用地的规划要求:应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境保护规划等,编制工业用地详细规划,明确工业用地的范围、布局、基础设施、交通组织等内容。
工业用地的建设标准:应符合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工业用地的质量和安全。
工业用地的管理规定:包括工业用地的审批、登记、转让、租赁、抵押等管理事项,以及工业用地上的建设项目管理。
工业用地的环境保护:应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确保工业用地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工业用地的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税收、用地、融资等方面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发展。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规定以杭州市政府发布的《杭州市工业用地规划管理技术规定》为准。
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是对一个工业项目(或单项工程)及其配套工程在土地利用上进行控制的标准。2008年,国土资源部发布修订后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试行)》,明确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下称新指标)由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重、绿地率5项指标构成。具体如下:
按照以指标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的政策导向,新指标提高了工业用地准入门槛。具体包括:工业项目的建筑系数应不低于30%;工业项目所需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不得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严禁在工业项目用地范围内建造成套住宅、专家楼、宾馆、招待所和培训中心等非生产性配套设施;工业企业内部一般不得安排绿地,但因生产工艺等特殊要求需要安排一定比例绿地的,绿地率不得超过20%。新指标还对不同地区、不同城市等别、不同行业的工业项目投资强度控制指标、容积率控制指标进行了限定。
新建工业项目必须符合新指标,改建、扩建工业项目要参照新指标执行。对于不符合新指标要求的工业项目,不予供地或对项目用地面积予以核减。对因生产安全等有特殊要求确需突破新指标的,要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进行充分论证,确属合理的,方可批准供地,并将项目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使用合同等相关法律文书报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符合新指标要求的前提下,制定或调整本地区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业用地行业准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业用地行业准入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