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广州工业用地分割规则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广州工业用地分割规则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多地政府都出台了工业园区厂房分割转让的政策,同时限制了分割的最小面积单元,比如1000平米为最小分割单元,开发商建设一个产业园区,其中一幢厂房总面积5000平米,就可以分割为5本产权证,意思就是可以卖给5家企业 每家都有独立的产权证,今后在进出二手转让的时候 可以单独出售。
工业用地要分割转让,是为了适应不同需求的工业投资者。 比如说, 市政府在工业园区向投资者销售工业用地的时候, 都是根据投资者的项目需求, 为投资者提供相匹配的工业用地进行销售, 而不是把整个园区的工业用地卖给他, 大园区分割成几百块土地 买给不同的投资者。
工业用地转让规定的条件:
工业用地取得的使用权是划拨土地的话,那么该土地要转让必须经人民政府批准并补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才能转让。
如果是工业用地从通过出让方式获得,转让需符合以下条件:
1、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滞纳金、违约金及相关税费,并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2、不改变土地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用途和建设规划条件等。对于受让人拟改变原工业用途中不同行业类别的,应取得规划建设、经信等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根据有关政策相应调整土地出让合同;属于特殊行业的,还须征得安监、环保、消防等部门同意。
3、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投资额已达开发投资总额25%以上,且实际开发建设建筑面积已达到合同约定开发建筑总面积25%以上。
4、土地权属无争议、无违法用地(或违法用地已处理完毕)、无违章建(构)筑物、未设定抵押(抵押权人同意转让的除外)或他项权利登记。
5、工业用地一般不得分割转让,如分割转让的,须经规划建设、国土资源、安监、消防等部门批准。
6、受让方实施新建、扩建、改建工业投资项目须符合我市工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要求。
7、已达到出让合同约定的其他转让前提条件。
土地分割登记全称《土地使用权分割转让登记》,是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法律凭证。它是指因地上建筑物、附着物所有权分割转让而涉及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分割转让登记。
“分割转让证”既是准予房地产开发商销售房产的法律凭证,又是该宗地“国有土地使用证”的附件。商品房售出前,“分割转让证”由开发商持有,售出后由该商品房购买者持有。
“分割转让证”的内容包括了购房者在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申请时所须填报的主要项目。房地产交易完成后,购房者只需在开发商交付的“分割转让证”上签名,便可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换取“国有土地使用证”。至此,购房者才成为该商品房名副其实的主人。
土地证分割流程如下:
1、首先由房地产开发公司到 国土资源局申请办理《分割转让证书》,申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分割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企业法人资格证明(营业执照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企业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土地登记委托书等;
(3)、《国有土地使用证》;
(4)、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复印件(原件审核)
2、用户到房地产开发公司领取《分割转让证书》,并与开发公司签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然后持以下材料到政务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申报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广州工业用地分割规则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广州工业用地分割规则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