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业用地公房产权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工业用地公房产权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工业用地就是50年,也有40年的,也有10年的,不会有70年的。
工业用地上不允许建造住宅,唯一可以的是为工厂服务的宿舍楼,这个不属于住宅,还是工业。
工业用地的建筑一般不允许拆分卖出来,曾经有卖的,切小了卖出来,但是在产证上还是工业,后来就不允许了,只允许一栋栋卖了。
你说的这种情况没听说过,可能的猜想是工业用地办理土地转性,变成住宅用地,再建设,这个房屋就是住宅,是70年的。
为了防止上当受骗,建议查看正规的产证,或者去当地的土地房产管理部门查询
1.拆迁国家直管公房,拆迁人应当与房产管理部门或房产经营管理部门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房产管理部门或房产经营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直管公房承租人或使用人,原租赁合同停止执行,停收租金。
2、国家直管公房拆除后,承租人自行安排过渡房搬迁,在不违反国家直管公房经营管理规定的情况下,可优先与房产经营管理部门按照安置房屋租金标准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不再享受过渡安置补偿费。
3、拆除国家直管公房,非住宅房屋实行拆一还一不结算差价;住宅房屋按户偿还,按户计算,每户建筑面积在50平方米内不结算差价,超面积部分按成本价结算。
4、拆除国家直管公房至偿还期间,其房屋租金由拆迁人承担,在此期间,如调整租金,拆迁人按新调租标准支付。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业用地公房产权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业用地公房产权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