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海南工业用地发展政策研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海南工业用地发展政策研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工业用地可以建住宅,但要申请改变土地性质,需提交的资料,费用、程序、时间。
2、要到当地规划局,变更相关的事宜,规划许可证的批复,审批新控规指标,把土地改为住宅用地。
3、办理划许可证、土地证、测绘图纸,交完相关的土地出让金,税费,手续费,才能到房管局办理手续。
海南省征地补偿国有土地的最新标准相对较高。
为了推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海南省政府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提高征地补偿标准。
具体来说,该政策将以土地评估价格或市场价格的2-3倍作为征地补偿的基准,并赋予农民土地入股、场地出租等多种经济补偿和发展机会。
这一政策的实施旨在鼓励更多的人民群众支持并积极参与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同时也在保障土地财产权益的基础上加速推动经济快速增长。
如今,该政策在征地补偿方面的高额标准被视为“海南标准”,也成为其他地方政府制定同类政策的倡导标杆。
科教用地是指用于各类教育、独立科研、勘测、设计、技术推广、科普等的用地。属于建设用地中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科教用地使用年限的规定是:科教用地全国统一执行的使用年限为50年,50的使用年限届满可以提前一年提出续期申请,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申请续期。
科教用地使用年限,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分别是: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1.以耕作种植农作物的水旱田作为申报条件,且享受补贴的对象确保耕地(水旱田)不撂荒,休耕不得超过一年,地力不降低。
2.已作为畜牧水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非农业征(占)用耕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不得补贴。
3.原则上农民申报(填写申报审批表)前一年内没有耕种的耕地(水旱田)不得补贴(具体申报日期可由市县农业农村局确定),撂荒、休耕1年以上(含1 年)的耕地(水旱田)、占补平衡中“补”的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水旱田)等不得补贴。
5.省级补贴标准和分配给市县的补贴资金额是如何测算和安排的?
一、凡承包、承租、使用、占用农垦土地的承包人、承租人、土地使用人、占用人及相邻权利人,须于2016年12月31日前与所属农场(企业)的土地管理部门联系,配合开展土地界址确认及规范清理工作。
二、在2016年12月31日前,如承包人、承租人未配合开展界址确认,视同放弃土地权益,原合同自动解除,所属农场(企业)将依法收回土地;土地使用人、占用人未配合开展界址确认,所属农场(企业)依法收回土地;相邻权利人未配合指界,以所属农场(企业)、土地承租人、承包人、使用人、占用人单方界址确认的界址为依据进行登记。
三、土地承包人、承租人在确认界址后,应在所属农场(企业)规定的时间内换签并履行新的承包(租赁)合同,否则原合同自动解除,所属农场(企业)依法收回土地;使用人、占用人在所属农场(企业)规定的时间内未补签合同的,所属农场(企业)依法收回土地。
四、现场进行界址确认和签订合同时,须携带个人(单位)身份证明材料、原承包(租)合同等证明文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海南工业用地发展政策研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海南工业用地发展政策研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