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购买工业用地流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购买工业用地流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不能。工业用地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
2、正常途径改变为商业用途的,必须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并需经过规划部门批准。如符合城市规划可以改变为商业用途的,按照现行土地出让办法的规定,其出让应当通过招标、拍卖或挂牌等方式公开进行,工业用地原使用人和买受人不得自行进行买卖。通常的做法可由工业用地使用人与所在区县的土地管理部门联系,由土地的收购储备机构根据年度收购储备计划安排收储。
3、目前,国内很多城市也有利用工业用地开发的写字间或者商业项目,这类土地所建设的房地产可开超市或者其他商业经营。
一类工业用地能建商场和超市吗?
答案是否定的,不可以。按国家政策规定,凡是工业用地要转为商业用地,必需要土地变性,按一定比例,缴纳土地变性,手续完毕后,才可以在变性的土地上建商场,超市,房子等。
租用农户土地建厂需要办临时用地许可证和临时建筑许可证、简称临建手续,如下;
1、申请人带着户口本、身份证所在地村委会申请,填写临时建设用地审批表;村委会受理后审批,批准后到乡镇建房办公室申报;
2、乡镇建房办公室受理后,看是否临时符合乡镇规划建设,符合规划的批准,报县(市)主管部门审批;
3、县(市)主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对临时符合县(市)整体土地建设规划等要求的发给临建手续。
1,租用农民的土地用于办工厂,目前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有一个方法是向县一级的政府申请,然后政府征收,再出售或出租给办厂方。这当然是最保险的一种方式,但程度复杂。2,《土地管理法》第43条有这么一线希望,兴办乡镇村企业要使用本集体土地是允许的。3,《合同法》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 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扩展资料: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是农村享有的一种土地权利。自建国以来,在中国广大农村,逐步建立起集体土地制度。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该制度的种种弊病日益显露出来,针对学者们提出的改革集体土地所有权和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观点,本文分析了其利和弊,然后根据弊病之根源分别提出了完善方案。集体土地,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也称作是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土地。集体土地是中国土地所有制的一种形式。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集体土地入市吹响集结号,而关键要突破既得利益者阻力。中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土地的所有制形式包括国家所有(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二种形式。集体土地也是由气候、水文、土壤、地形、地质、生物及人类活动的结果所构成的综合体。土地的各组成部分紧密结合,相互影响,协同进化,互为因果,人类不可能改变一种组成要素而使得其他要素保持不变。例如,砍伐森林,不仅会直接改变林木和植物的生长状态,也会引起土壤、水分、动植物及气候变化。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百科-土地管理法
工业用地
是指独立设置的工厂、车间、手工业作坊、建筑安装的生产场地、排渣(灰)场地等用地。工业用地的布置直接影响到城市功能结构和城市形态。
商业用地是指规划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所规定该宗地块的用地性质是用于建设商业用房屋,出让后用地的使用年限为40年。
写个变更用途的申请,然后报送到土地局,逐级上报到主管土地规划的副市长签字,然后拿着批复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变更,和土地局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变更土地合同,然后补交土地出让金。经过规划部门审查,市政府同意的前提下,需要补交土地出让金改变用地性质。
2、价格与此地块价格有关,没有明确的标准,各个地市也不同,建议您去国土部门咨询。《土地证》不等同于《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土地规划用途性质分类有多种,如居住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等等。
3、《土地证》只说明有拥有该地块土地使用权,但所建项目是否符合规划用地性质,以及是否适合在该地实施所建项目,则要进行审批,并由规划土地管理部门和有关机构出具《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必要时,需进行土地使用用途变更手续,俗称“土地变性”。土地是划拨并不影响房产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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