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一类工业用地指标要求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一类工业用地指标要求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工业用地建筑密度一般为多少?
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且小于等于50%,
1、建筑密度=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规划建设用地面积。比如一块地为10000平方米,其中建筑底层面积3000平方米,这块用地的建筑密度就是3000/10000=30%。另如建设用地1000平方米、地下室400平方米、地上一层300平方米,则:建筑密度为30%。如此可以看出基底、地下室的面积与建筑密度没有直接的关系。
2、建筑密度一般不会超过40%-50%,用地中还需要留出部分面积用作道路、绿化、广场、停车场等。建筑密度与建筑容积率考量的对象不同,相对于同一建筑地块,建筑密度的考量对象是建筑物的面积占用率,建筑容积率的考量对象是建筑物的使用空间。
二、工业用地建筑密度的标准?
1、建筑密度:浙江工业用地项目用地范围内各种建、构筑物占地面积总和占总用地面积的比例。
2、计算公式:建筑密度=(建筑物占地面积+构筑物占地面积+堆场用地面积)÷项目总用地面积×100%。
3、一类工业用地的建筑密度是有规定的,有个国家规范的工业用地通用厂房建筑密度及容积率控制指标表,一类工业用地建筑密度大于等于30%且小于等于50%,容积率小于等于2.0,工业厂区用地的绿地率不得低于20%。对环境要求高的工业类别,厂区用地的绿地率不宜低于30%。有毒有害的重污染单位和危险品仓库,绿地率不应低于40%。
这个指标每个地区规定不一样,住宅小区和工业区也不一样的;一般住宅小区容积率在1.0-1.8左右,建筑密度在30%左右,绿地率在25-30%左右,你说的47%可能有点偏高了。这样日照间距和绿地率可能会偏小。
根据今年3月最新修订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2021版),工业用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且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
同时《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还新增一条补充规定:对单体大型工业项目,按照工业用地落实用途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项目,项目用地范围内可以增加研发、创意、设计、检测、中试设施,增加的建筑面积≤工业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5%,不得分割转让。
光伏用地标准包括光伏产品生产企业用地标准和光伏发电站用地标准。目前光伏产品生产企业用地按国土资源部下发的《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核准,包括投资强度、容积率、办公及生产辅助设施用地不超过7%,建筑系数不低于30%,绿地率不超过20%。
关于发布和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中规定投资强度:项目用地范围内单位面积固定资产投资额。计算公式:投资强度=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项目总用地面积 其中:项目固定资产总投资包括厂房、设备和地价款。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一类工业用地指标要求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一类工业用地指标要求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