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80年代工业用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80年代工业用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当然不合法,农村集体土地应该先征收为国有的才能出让,出让后可做工业用,但即使是工业用,最高出让年限也只能是50年,你这个80年也太离谱了。
建起商品房来就更不合理了,有房产证还不够,应该也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条例,根据地块区域位置不同,综合计算一般每亩30万到50万不等,商住地更高,每亩80万到180万不等,县级市一般工业地块每亩25万左右,商住地块每亩95万左右。
农业用地转工业用地最少的补偿也要在一万五千元每亩以上,具体补偿金是按照土地等级而划分的,优等农田转工业用地每亩都在三万块钱以上;二等农田转工业用地每亩也在二万块钱以上;特种养殖(种植)基地,根据种、养的等级区分的补偿款会更高,一般每亩都是在五万块钱左右。
(1)土地法中明确规定改变用途的条款: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的约定或者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的规定使用土地;确需改变该幅土地建设用途的,应当经有关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批准。其中,在城市规划区内改变土地用途的,在报批前,应当先经有关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2)改变用途的大致程序:
1、写个变更用途的申请,然后报送到土地局,逐级上。
3、和土地局重新签定土地出让合同或者变更土地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80年代工业用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80年代工业用地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