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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因很多。
首先说“工分”吧,每个成年劳动力或者两个人之间,也不可能干一样活,快慢和好坏也有区别,可是只要按时上下班,工分一样。
不能准时上班,你等我,我看你,干活时也一样,每人都是混分思想。
挑肥拣瘦,能生吃的吃,能拿的拿,能抢的抢。
只要不是自己生产队的其他东西,见机收进自己腰包。
牲畜农具凡是集体的任意使用甚至损伤损坏。
还有很多,总之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到了无法解决的地步,当然仅是部分人,所以不得不解散。
80年代初开始包产到户,土地分到每家每户,按户口人数分得土地,并拥有土地承包权,土地在个人手里,个人管理,权利和义务都属于个人,从那时起生产队就解散了。有几个别村还坚持有生产队,但都持续时间不长,最后还是解散。
生产队,时代的产物,建国初期,农村生产力比较原始落后,没有现代机械,全靠人工肩挑背扛。人们普遍不富裕,一个千人村子也就一二十头耕牛,拖拉机🚜那更是凤毛麟角。那就需要人多势众,共同协作。八十年代初,人们富裕了,分田到户,能解决温饱了,有的家庭买了小型拖拉机,有的喂了耕牛,生产队慢慢就退出时代的舞台,完成了时代的使命……
我国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以后,在农村实行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的运作模式,土地归生产大队集体所有,生产队在生产大队管辖下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但这种生产模式慢慢造成了许多人出工不出力,使劳动效率低下。
改革开放以后,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人民公社解体,土地承包给农民,由农民自主经营,生产队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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