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丰台区旅游局获悉,该局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丰台区旅游形象标识和宣传标语。获奖奖金每人1万元。形象标志要求内涵丰富、创意独特、视觉感染力强、图案清晰;口号要求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能够充分体现丰台区旅游文化内涵,具有较强的感染力。据丰台区旅游局副局长胡国强介绍,丰台区历史上曾是金国都城所在地,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抗战时期,卢沟桥的红色事迹成为丰台一道亮丽的历史风景。近年来,丰台区大力开发“花乡”美景,扩建世界花卉大观园等城市旅游公园,旅游资源丰富。因此,为了进一步提升区域旅游形象,打造旅游品牌,提升丰台区旅游水平
记者从丰台区旅游局获悉,该局正在向社会公开征集丰台区旅游形象标识和宣传标语。获奖奖金每人1万元。形象标志要求内涵丰富、创意独特、视觉感染力强、图案清晰;口号要求主题鲜明、特色突出,能够充分体现丰台区旅游文化内涵,具有较强的感染力。
据丰台区旅游局副局长胡国强介绍,丰台区历史上曾是金国都城所在地,有着悠久的历史文化。抗战时期,卢沟桥的红色事迹成为丰台一道亮丽的历史风景。近年来,丰台区大力开发“花乡”美景,扩建世界花卉大观园等城市旅游公园,旅游资源丰富。
因此,为进一步提升区域旅游形象,打造旅游品牌,提升丰台区旅游美誉度和认知度,旅游局特向社会公开征集丰台区旅游形象标识和宣传标语。
一、征集内容
丰台旅游整体形象标识及宣传口号
2. 领取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0月31日(以邮件发送时间为准)。
三、征集要求
1、宣传口号:主题鲜明、特色突出,充分体现丰台区旅游文化内涵,具有较强感染力;中文或中英文,一般不超过15个字。
2、形象标志:内涵丰富、创意独特、视觉感染力强、图案清晰、辨识度高,带有丰台旅游的中英文标志。
4. 提交方式
1、宣传口号、形象标识均以电子稿形式提交;
2、形象标志图稿一式三份,彩色、黑白各一份,并附坐标图(A4尺寸),注明比例和标准颜色。形象标志设计作品请附文字说明;
3、投稿者在提交作品时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邮政编码等;
4、每位投稿人可同时提交多幅作品,其作品应为作者全新创作、未公开发表、并拥有知识产权。
5. 活动专用邮箱:fengtaily@yahoo.com.cn
QQ:550778667
五、评选方法
评委会将对所有提交的作品进行仔细评选,入选的口号和形象标识将在媒体上公布为获奖作品。
6. 奖励
旅游形象标志、宣传口号各设优胜奖1名,奖金各1万元;入围奖品各1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七、特别声明
1、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所有获奖作品,投稿者须承诺其作品的全部版权归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局所有;
2、所有获奖作品必须为原创,投稿者享有完整的版权,不得侵犯他人版权。因作品侵权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担,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局不承担任何责任;
3、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局有权根据需要对获奖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无需征得报名者同意。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局以任何形式使用获奖作品所产生的知识产权均归北京市政府所有。全部归丰台区旅游局所有。参赛者不得在任何时候、以任何方式主张分享因使用其获奖作品而获得的利润和其他利益;
4、本次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提交的稿件不予退还。稿件请自行保留;
5、所有投稿者均视为同意本征集公告所有条款;
6、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局所有。
八、联系方式
单位:北京市丰台区旅游局规划发展科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东安街三条6号丰台区政府南校区办公区3号楼420室
邮政编码:100071
电话010-63833850 传真010-63831440
网址:http://ftly.bjft.gov.cn
联系人:张明、方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