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卡通人物凯蒂猫的朋友凯茜被指控侵犯荷兰卡通米菲的版权。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最近做出了有利于米菲版权所有者Mercis Media的裁决,因为凯茜和米菲的外貌过于相似。法院下令Hello Kitty版权所有者日本三丽鸥公司停止在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生产和销售凯茜兔产品,否则将被处以每天2.5万欧元的罚款。三丽鸥对判决表示不满,并表示将考虑上诉,以证明其没有侵犯原告的权利。米菲(左)和凯蒂猫的朋友之一凯茜不能说有任何相似之处。米菲兔诞生于荷兰
日本卡通人物凯蒂猫的朋友凯茜被指控侵犯荷兰卡通米菲的版权。
荷兰阿姆斯特丹法院最近做出了有利于米菲版权所有者Mercis Media的裁决,因为凯茜和米菲的外貌过于相似。法院下令Hello Kitty版权所有者日本三丽鸥公司停止在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生产和销售凯茜兔产品,否则将被处以每天2.5万欧元的罚款。
三丽鸥对判决表示不满,并表示将考虑上诉,以证明其没有侵犯原告的权利。
米菲(左)和凯蒂猫的伙伴之一凯茜不能说有任何相似之处
米菲兔由荷兰插画家迪克布鲁纳创作,于1955年发布。Hello Kitty于1974年推出,凯茜兔于1976年作为Hello Kitty的朋友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