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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牙协定工业设计,海牙协定全称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海牙协定工业设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海牙协定工业设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海牙体系利与弊?

一、海牙体系是什么?

海牙协定工业设计,海牙协定全称

做专利的大多数对PCT比较熟悉,而对于海牙公约却知之甚少。其实,海牙协定是知识产权领域中极其重要的一个体系。海牙协定,全称为《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是巴黎公约成员国缔结的专门协定之一,与商标领域的《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和专利领域的《专利合作条约》(PCT),共同构成了工业产权国际合作的三大体系。由此可见,海牙协定在工业知识产权的体系中地位超然,与PCT和马德里协定并行,分别对应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是知识产权国际化征程中的三驾马车。

目前,海牙体系有77个缔约方,涵盖92个国家。美国、日本、韩国、欧盟、英国、德国、法国、俄罗斯等主要国家和地区都是海牙协定缔约方。用户通过在海牙体系提交单一的外观设计申请并指定需要进入的缔约国,即可以在多个指定缔约国获得外观设计保护,而不必在每个国家提出单独的国家申请。

二、海牙体系的优势

1. 扩大申请人选择范围,并简化其获得多国保护的程序;

2. 便于国际注册人实施对专利的集中化管理;

3. 申请费用比巴黎公约途径更低。

三、海牙体系的劣势

知识产权国际公约有哪些形式?

  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国际公约:  《与贸易(包括假冒商品贸易在内)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1994)  《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1883)  《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1971)  《保护表演者、录音制品制作者和广播组织的国际公约》(即《罗马公约》1961)  《关于集成电路的知识产权条约》(1989)  《专利法条约》(2000)  《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日内瓦文本1999)  《国际承认用于专利程序的微生物保存布达佩斯条约》(1977)  《专利合作条约》(1970)。

国际刑事法院与国际海牙法庭区别?

区别:

国际法庭针对国家或政府,而国际刑事法院针对个人。

海牙国际法庭的主要功能是对联合国成员国所提交的案件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判决,并就正式认可的联合国机关和专门机构提交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所以只针对政府,不能对个人进行审判。

国际刑事法院(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字母缩写ICC),是根据2002年7月1日生效的《罗马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成立的。对犯有种族屠杀罪、危害人类罪(反人道罪)、战争罪、侵略罪的个人进行起诉和审判的法院。所以,国际刑事法院只针对个人,但仅限于四项罪名。

所以,国际法庭和国际刑事法院,看上去好像差不多,但实际上两者有明确的区别。最大的区别,就是国际法庭针对国家或政府,而国际刑事法院针对个人。

国际法院与国际海牙法庭主要有成立时间、功能和管辖范围的区别:

1、成立时间的不同,海牙国际法庭(简称是联合国国际法院),根据《联合国宪章》于1945年6月成立。

国际海洋法法庭(ITLOS)自1994年11月16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生效后便存在。

2、功能的不同,国际法院 是联合国六大主要机构之一和最主要的司法机关,是主权国家政府间的民事司法裁判机构。

国际海牙法庭是依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设立的特别法独立司法机关,旨在裁判因实施(解释和适用)《公约》所引起的争端。

3、管辖范围的不同,国际法院是具有明确权限的民事法院,没有附属机构,国际法院没有刑事管辖权(与海牙国际刑事法院无关),因此无法审判个人。

国际海牙法庭管辖权包括根据《公约》及其《执行协定》提交法庭的所有争端,以及在赋予法庭管辖权的任何其它协定中已具体规定的所有事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海牙协定工业设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海牙协定工业设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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