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工业设计认定标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工业设计认定标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照艺术的存在形式进行分类:
一维设计,泛指单以时间为变量的设计;二维设计,亦称平面设计,是针对在平面上变化的对象,如图形、文字、商标、广告的设计等。三维设计,亦称立体设计,如产品、包装、建筑与环境等;四维设计,是三维空间伴随一维时间(即3+1的形式)的设计,如舞台设计等。
2、从人、自然与社会的对应关系出发,按照学科形成的本质含义上分类:
人、自然、社会组成了最基本的关系圈,其分类的对应关系大致是:
产品设计:相当于狭义工业设计,是以三维设计为主的;
环境设计:包括各类建筑物的设计、城市与地区规划、建筑施工计划、环境工程等;
传播设计是对以语言、文字或图形等为媒介而实现的传递活动所进行的设计。根据媒介的不同可归为两大类:以文字与图形等为媒介的视觉传播;以语言与。音响为媒介的听觉传播。
3、按照工业设计概念与界定来分类:
随着科技的发展和现代化技术的运用,工业设计与工艺美术设计的界限正在变得口益模糊,一些原属于工艺美术设计领域的设计活动兼具了工业设计的特点,如家具设计与服装设计。工业设计作为连接技术与市场的桥梁,迅速扩展到商业领域的各个方面:
广告设计:包括报纸、杂志、招贴画、宣传册、商标等;
制造业的企业规模划分标准如下:
1、单个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2、两个以上大型企业或大型企业全资子公司,直接控股超过50%的企业;
3、中小企业划分为中型、小型、微型三种类型,具体标准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结合行业特点制定。
我国依据《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的划型原则,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GB/T4754-2002)及《大中小型非工业企业划分标准(草案)》(财清办[1995]53号)的划型标准,对《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中未列示的非工企业划分标准进行了补充,研究制定了《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
在此案中,对于工业企业的规模界定如下: 指标名称 计算单位 大型 中型 小型 工业企业 从业人员数 人 2000及以上 300-2000以下 300以下 销售额 万元 30000及以上 3000-30000以下 3000以下 资产总额 万元 40000及以上 4000-40000以下 4000以下
规上企业是规模以上企业的简称。一般以年产量作为企业规模的标准,国家对不同行业的企业都制订了一个规模要求,达到规模要求的企业就称为规模以上企业,规模以上企业也分若干类,如特大型企业、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等。
规上企业全称为规模以上法人企业,根据我国国家统计局的有关规定,是指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企业。法律依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布置2010年统计年报和2011年定期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第一条 从2011年定报开始,提高规模以上工业划分标准,由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提高到2000万元及以上,2010年年报仍执行原划分标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工业设计认定标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工业设计认定标准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