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涪陵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涪陵区规划局将组织编制《涪陵城乡规划展览馆建筑设计》方案。该项目的设计单位将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一)项目名称:涪陵城乡规划展览馆(二)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新城区巨业大道以北,毗邻铜鼓湖公园西区(三)项目规模及功能设置:项目占地约50亩,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控制在1万平方米左右,地下建筑面积控制在3000平方米左右。该项目集公共展示、公众查询、文化交流研究等功能的投资中心和教育、接待、观光等功能的城市窗口于一体。
按照涪陵区政府的工作安排,涪陵区规划局将组织编制《涪陵城乡规划展览馆建筑设计》方案。该项目的设计单位将通过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涪陵城乡规划展览馆
(2)项目地点:重庆市涪陵新城区巨业大道北侧、铜鼓湖公园
(三)项目规模及功能设置:项目占地约50亩,建筑面积约1300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控制在1万平方米左右,地下建筑面积控制在3000平方米左右。该项目将投资中心融入城市窗口型公共建筑,具有公共展示、公众询问、文化交流研究、教育、接待、观光等功能。
(4)方案征集范围:完成建筑方案(包括单体建筑方案和室外景观环境工程布局)的设计、调整和优化。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约定为准。
2、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注册条件
1、申报设计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设计单位申报范围为设计过类似展厅(展厅、剧场、美术馆、美术馆、博物馆等)的设计院、事务所、工作室;该项目接受联合体申请。
3、申请设计单位必须具有自身的技术能力。
4、登记材料:申请人设计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拟参加本项目方案设计征集的主创设计师及设计团队信息。需简要介绍首席设计师及设计团队成员。设计成果后期制作的服务承诺;类似工程设计合同完成书(加盖签字页复印件)及设计内容页复印件(以上信息需加盖公章)。
首席设计师的相关业绩需要说明和证明;甲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项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以核实中标(中标);设计作品的照片(已完成的项目)或效果图(在建项目)。
5、设计单位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参加报名或报名材料无效: 未按照规定提交报名材料的; 已收到破产申请或者明显无力清偿债务的;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提供歪曲事实、虚假证明等信息的; 所属单位及在校生不得参加报名; 注册单位实质上不具备上述资质,但已提交注册文件或者提供过技术服务的。一经查实,业主可以随时取消其注册和设计资格。同时,我们对注册单位遭受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报名时间
活动自2016年5月27日开始,至2016年6月15日晚上18:00(北京时间)结束。每日作息时间:仅限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凡符合条件并愿意报名本次征集的设计单位,应提交《设计单位征集登记表》(附件1)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及复印件相关资料邮寄(投递)至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姜家,同时将《设计单位征集登记表》对应的相关材料电子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 275833533@qq.com,逾期不再接受报名,电子文件必须与纸质文件一致,所有文件必须如实填写,一旦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申请人参加项目的资格招揽。
(四)申请人的遴选
征集人将根据招标公告中载明的资质要求对各申请人提交的资质审查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虑技术、人员、业绩等因素,选出符合规定要求的6家设计单位参加。本次招标。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将在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网站(www.flgh.gov.cn)和重庆市综合招标网(www.cqzb.gov.cn)公布或资格审查通过。以书面形式通知。试验结果。未入选的单位不再另行通知。 3、方案设计
(一)律师出具招标文件。
(二)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进行现场考察、回答问题并出具问答文件。申报单位的首席创意设计师必须参加现场考察。
(三)应征单位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原则上1个月)提交设计方案及相关材料。
(四)律师组织方案评选会议。
(5)律师选择设计单位对方案进行调整、优化。
(六)为保证方案征集质量,六家设计单位各缴纳保证金1万元。项目审核完成后,押金全额退还;未按要求提交设计结果的,押金不予退还。四、奖励及相关事项
(一)律师组织专家评审后,对申请方案进行综合评审,公开评选,对申请方案进行排序,形成书面评选意见。第一名计划奖励12万元,第二名分别奖励10万元、8万元、6万元、5万元、4万元。所有方案的知识产权和使用权均属于收藏者。
(二)原则上第一批入选者为本项目方案优化设计单位,并与律师签订《建筑方案优化合同》,不再发放相应级别的奖励。当规划深度达到施工申请深度时,设计单位必须配合完成施工申请,并负责协调景观和施工图设计,确保竣工效果。
(三)《建设方案优化合同》费用根据地质评估等条件确定的建设面积,并根据相关收费标准、工程总投资和服务内容确定。征求意见单位与第一名设计单位不能就优化设计费用达成一致的,征求意见单位有权根据评审排名与下一个设计单位协商。
(4)以上费用均以人民币为单位,费用含税。
(5)评审委员会认为设计成果文件不符合设计任务书要求或明显以次充好的,不予支付费用。
(六)未获奖的申报单位为准备项目征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申报单位承担。本次征集涉及的所有境内外税费均由应征者承担。
(7)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必须出席评审会议,并负责介绍方案并回答问题。
(八)如未能从六个方案中选出达到征集目的的最优方案,则六家设计单位均将获得相应排名的方案奖励费,征集者有权发起新一轮征集活动。 5、发布公告的媒体
公告发布媒体:重庆市招标投标综合网(www.cqzb.gov.cn)、涪陵区规划局网站(www.flgh.gov.cn) 六、联系方式
招聘单位:重庆市涪陵区规划局
地址:中国重庆市涪陵区太极大道15号
联系电话:023—72379334 13908251279
联系人:姜女士
邮箱:275833533@QQ.com
邮政编码:408000